和聚基金等50家机构获准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

海峡经济网   2014-04-03 本文章1247阅读

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4月2日最新公示:和聚基金等50家私募结构于2014年4月1日获得中国基金业协会批准成为中国私募基金管理人,成为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、股权投资、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。



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同志出席仪式,并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颁发了登记证书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、中国证中国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。


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中,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33家, 私募股权(含创投)基金管理人17家。管理人地域分布较为集中,上海18家、北京9家、深圳6家、江苏5家、广东(不含深圳)3家、天津、山东、浙江各2家,安徽、吉林、福建各1家。记者:王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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